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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F材料及其衍生品生产和聚合物微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信息

发布时间:2025-11-25来源:本站点击:23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及相关配套文件,现将“MOF材料及其衍生品生产和聚合物微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”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1、本期项目概况

建设项目名称:MOF材料及其衍生品生产和聚合物微球生产项目

项目建设地点: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十一路5941层、2

建设性质:新建

建设内容:企业租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十一路5941层、2层作为生产厂房,租赁面积为4557.73平方米,建设MOF材料及其衍生品生产和聚合物微球生产项目,实现年产MOF粉体材料5007.13吨、MOF颗粒材料3463.9吨、MOF转轮171万个、聚合物微球产品6000吨。
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广东碳语新材料有限公司

联系人:王语娴

联系电话:18926971943

邮箱:wangyuxian@kargen.cn

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翠珠二街2

三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珠海恒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黄小姐

联系电话:0756-2621262

邮箱:295110789@qq.com

地址:珠海市高新区香山路88号珠海信息港D181802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及方式

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,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,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及第三条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
公众意见表链接: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 

 

 

公告发布单位:广东碳语新材料有限公司

公告发布时间:20251125
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docx